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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称房产税可抑制房产投机但作用有限

2012-09-01 12:34:41
来源:互联网

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 杨迪)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反映较多的“ 房产税 改革”、“股票红利税征收”、“打击制售假发票”、“税收政策扶持小微企业”、“资源税改革” 等七大方面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这是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对人民网网友留言进行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回应全文如下:

一、股票分红要扣百分之十的红利税,能否改革或取消?

人民网网友:自然人的股票分红利也要扣百分之十的税没有道理。法人股股票分红利不扣税,为什么要扣自然人的?强烈要求取消红利税!请问这个有没有被提上议程?国家现在有没有改革股票红利税的规划?(网友“大时代” IP:113.207.124.★)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含股票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持有上市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含股票分红),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50%,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当前,对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个人取得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有其道理的:一是个人与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应分别适用不同税种,二者不具有可比性;二是现行税收政策格局,缓解了居民企业层次的重复征税,有利于平衡税负,使个人直接投资和多层次间接投资方式均承担相近的税负,有利于资源配置和企业重组;三是保留对个人股票派息分红征税政策,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精神,有利于平衡各项所得的税负,否则将产生新的税负不公;四是个人所得税具有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职能,当前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取得股票股利的个人,不乏一些高收入者,不宜对其制定免税政策;五是对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世界各国通行做法。

今后是否对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将根据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进程等情况,认真研究、通盘考虑,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请问房产税何时开征?将会有哪些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

1、人民网网友:看到报道说,房产税开征已经箭在弦上,请问什么时候开征?打算如何征收?对普通百姓来说,第一套房是刚性需求,应该少收或者不收;而对 炒房 者和富豪来说,房屋就是一种投资,是钱生钱的工具。对只有自住房的百姓和对投资炒房的富豪应该采用不同的房产税征收办法,请问国税局有没有细化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和办法?是如何细化这种房产税的标准的?(网友“房奴” IP:61.164.153.★)

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增加了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也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缩小贫富差距。基于上述考虑,经国务院同意,上海、重庆两市于2011年1月28日启动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目前,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要求及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们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正在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如网友“房奴”所言,住房兼有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中,我们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

2、人民网网友:使房价回归合理水平没有那么复杂,为什么不用税收调控?现在试行的房产税只针对 豪宅 ,对普通住宅价格起不到任何作用。建议对第一次购房家庭免除所有税种,对拥有多套住房的累进制征收房产税,对投资投机者出售购买环节从重征收税,让其无利可图,让炒房可一夜暴富在中国消失,让不劳而获在中国消失,房价自然会回归。(网友“匿名” IP:111.161.38.★)

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也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此外,截至目前,两市试点运行平稳,为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

目前,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要求及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们正在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夏绩恩代表提出的“对所有权人自住的第一套住房全额免征以切实保障自住;对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拟征一定的房产税,对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课以重税并实行累进税率”、“将房产税收入专项用于保障房开工建设”等建议,我们在研究中会予以认真考虑。

需要说明的是,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由于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还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但其作用是有限的。决定房价高低的关键是供求关系, 调控房价 、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需要财政、 金融 等经济措施与行政措施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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