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2 01:05:55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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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锌业(000751.SZ)今日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因公司2宗借款纠纷败诉,公司4宗土地被法院查封。
根据公司公告,原告盛京银行葫芦岛分行与公司签订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1年9月8日至2012年8月2日。
截至2012年8月22日,公司尚欠盛京银行葫芦岛分行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12026.67元。
另外,公司还与盛京银行葫芦岛分行签订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8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8月2日。
截至2012年8月22日,公司尚欠盛京银行葫芦岛分行贷款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48098.37元。
根据法院裁定,公司所拥有的4宗土地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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